帶薪年假,對不少人來說算是一個很奢侈的詞,但這項制度從2008年實施以來,已經磕磕絆絆走了4年,雖然不少人因此受益,但仍有許多人只能望洋興嘆,不僅沒機會獲得“帶薪年假”,就連正常的雙休日、法定假日都得不到保障。目前國務院正在審批的《國民休閑綱要》,各部委早已經會簽完畢,其中一項內容就是推動帶薪休假,可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按規定入職一年以上的職工可以帶薪休年假,但不少企業尤其是規模較小的私
私營企業 想休年假申請須冒險 至于休假只是奢望
私營企業、個體戶的員工想休年假,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與國企、外企以及機關事業單位不同,在私企里面提起帶薪休年假,絕大多數的員工都會擺手搖頭表示會“自覺”放棄,因為即使是申請年假,也要冒著進入老板“黑名單”的風險。在法定年假和老板態度的對比之下,他們不得不面臨“要么忍,要么滾”的尷尬境遇。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周圍12個在私營企業工作的朋友,其中僅有3人能夠享受到正常的帶薪年假,其中兩人是在外資企業。
在城陽一家私營服裝廠工作3年多的劉秀,從來沒有享受過帶薪的年假。“大學畢業一直在城陽工作,很多同事干了六七年了也沒有休年假的機會,過年的時候能放假就不錯了。”劉秀告訴記者,服裝廠的訂單來得很沒規律,一旦訂單多了,廠里的人都要加班忙活,別說休假,連每周只能休一天的“輪休”都得取消,如果這種情況下誰撂挑子,事后老板一定會算賬的。“我們的工資和工作量是掛鉤的,如果訂單完成不及時或質量出問題,獎金還會被扣,至于休假,只能是個奢望了。”劉秀說。
年假只有年底才能休
另外,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有一些企業玩起了“偷梁換柱”,雖然也有年假,也允許職工請年假,但卻把這個年假放在了春節假期。在李滄區一家食品加工廠工作的劉曉曼告訴記者,按規定,他們企業有年假,但都是放在年底,與春節一塊兒休,而且這期間還沒有工資。“我們春節期間就沒有訂單了,一般就放半個月的假,單位說其中包括了年假,平時想休年假是不允許的。而且我們是按工作量算工資,放假期間不干活,肯定沒工資了。”
那么,除了帶薪年假和周末,我國的法定假日到底有多少天?以今年的法定節假日情況來看,元旦放假3天,但其中一天要調休,春節放假7天,其中兩天要調休,清明節放假3天,其中兩天調休,勞動節放假3天,其中一天調休,端午節放假3天,不調休,中秋節和國慶節相遇,放假8天,其中調休一天,這樣算下來,2012年的法定節假日共有20天。而實際上,部分單位連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休假都無法保障,更別說集中休息的帶薪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