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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們結婚后一起貸款買的,但房產證上只寫了我丈夫的名字,現在婚姻法新解釋出臺,我是不是該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啊?否則,要是離婚的話,我就兩手空空了。”楊女士對此頗為疑惑,該問題困擾的不僅是楊女士一人。昨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處長孫啟龍做客青島政務網“在線訪談”欄目對此回復稱,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夫妻雙方可以持房產證、結婚證、身份證、夫妻財產約定書共同申請登記為夫妻共有。 ????有網友在線咨詢問:“婚后按揭的期房,均沒有父母出資證明,購房合同上寫的是男方,現在該房是否屬于共有財產?辦房產證時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嗎?我們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約定房子的產權比例嗎?該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孫啟龍對此答復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夫妻雙方可以協議約定為一方單獨所有或者夫妻共有。只要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夫妻雙方可以持房產證、結婚證、身份證、夫妻財產約定書共同申請登記為夫妻共有。 ????聯合署名分兩種情況 ????夫妻雙方聯合署名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約定了份額,這種約定并不會在房產證上體現,但是在辦理登記的時候,會明確按百分比共有,離婚時也照此比例劃分;另一種是沒有份額約定的默認共有,這種房子其所有權確認為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也會考慮到首付、還貸中雙方實際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為了避免聯合署名后的財產分割糾紛,夫妻雙方最好在共同登記時,立有婚前或婚后協議,寫清楚房產的所有比例。 ????房產加名需要征稅 ????孫啟龍還指出,根據規定,房子若是雙方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如果要加名字,只需到交易中心辦理變更就可以了。辦理相關手續時,需要持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等材料,交納80元的費用。但如果房子是個人財產的話,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是一種交易行為,需要按照房產交易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需要按照房產評估總價的一半交納契稅等各種稅費,以一套總價100萬的房子計算大約需1.5萬元。 ????按揭房產不能加名 ????“還有一種情況需要提醒夫妻雙方。”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大多數年輕人都是貸款買房,商品房處于抵押狀態,不能直接辦理相關業務。“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涉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于權利限制狀態,比如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如果貸款還清了,夫妻雙方可以帶著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同時來辦理,如果貸款還沒還清,則需先征得銀行的同意,讓銀行出具一個同意變更證明。然后一方以贈予或轉讓等為理由與另一方先簽訂協議,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才可加名。 (記者 孫靜芳) ????訪談摘錄 ????網友:我們5年前購買了房子,一直沒有辦理房產證。去年部分業主開始辦理房產證。今年開發商通知我們前去辦理,必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而且合同日期是今年1月,我們認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日期不符合購房事實,因為去年出臺了好多房產新政,直接影響我們繳納契稅稅率。應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孫啟龍:購房合同系民事合同,由合同雙方協商簽訂,建議您與開發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網友:李滄區元順和苑小區交房已經一年多,一直沒辦理房產證,想問一下什么時候才能辦理房產證? ????孫啟龍:根據《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項目應當在開發單位辦理初始登記后,業主才能申請辦理房產證。目前,元順和苑小區尚未辦理初始登記,業主不具備辦證條件。 (孫靜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