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早報訊 個稅法修改不止工薪族受益,個體工商戶也在受益行列。前天,財政部、國稅總局發布通知,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相應作了調整,并將從9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著,青島數十萬個體工商戶中,多數稅負將會降低。 ■規定: 個體戶個稅扣除標準上調 《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 而之前,個體戶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的扣除標準是2000元,即全年24000元。 ■分析: 與工薪階層保持同步 地稅系統相關人士表示,這次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等三類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其實是一個慣例,因為前不久,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標準由2000元提至3500元,個體工商戶業主等三類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標準與工薪階層的個稅免征額扣除標準是一致的,所以也得相應調整。調整后,對小規模經營業戶在所得額征繳稅費方面將會比原來降低1500元的標準。對個體工商戶業主而言,經營收入是毛利潤,不能算做所得額進行計費繳稅,而是要去除經營成本費用后的利潤額,再減去費用標準3500元后,才是所得額,所得額再乘以相應的稅率才是個體工商戶業主等三類個人所得稅應繳稅額。 據介紹,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項征稅制度,這次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等三類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目的也就是為了避免工薪階層與小規模經營者之間在個人所得收入上出現較大落差,調整后就基本上一致了。 ■影響: 多數個體戶將受益 前期數字顯示,青島個體工商戶數量超過20萬。個稅“起征點”的提高,也就是說,9月份以后,個體戶如果扣除成本費用,每月盈利在3500元以下的,可不繳納個稅,在3500元以上的,也可少繳稅。 “現在干個體工商戶的,每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的占了多數,算下來,多數都受益。”地稅局有關人士認為。東海一路某飯店負責人紀先生說,個稅法修改后,他一直關注。但一直沒有對個體戶免稅做出明確,現在出了新標準,他感到放心了。 ■算賬: 年入5萬減少個稅3910元 個體戶個稅年扣除額從24000元提高到42000元,級距和稅率也有一定調整。 假設某個體戶扣除成本后年收入是4萬,那么,目前,他每年要繳納的個稅是:(40000-24000)×20%-1250(速算扣除數)=1950元;而新規實行后,由于其年所得未達到42000元的扣除標準,所以他可不再繳納個稅。 假設某個體戶扣除成本后年收入是5萬,那么目前,他每年要繳納的個稅是:(50000-24000)×20%-1250=3950元;而新規實行以后,他仍然可適用第一檔稅率,應繳納個稅為:(50000-42000)×5%=40元。兩者相比,可減輕稅負3910元。(記者 劉文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