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全市計劃住房建設用地供應1500公頃 2011年全市計劃住房建設用地供應1500公頃,各區、市要按照市政府已確定和公布的2011年各類住房用地計劃,細化落實到具體地塊,確保落實供地結構比例。即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設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70%。建設、規劃、土地、房管等有關部門和各區市政 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提前儲備、專地專供、專地專用、限時使用、不得挪用。各區市,尤其是嶗山、黃島、城陽三區,要選擇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具備一定規模的地塊,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市區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應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設。 確保實現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全國聯網的要求 青島是全國建立首批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40個重點城市之一,4月15日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督查組在反饋意見時,特別對我市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了表揚,認為“青島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是重要的基礎能力建設,是重要的工作創新,應該在全國推廣”。要以此為鞭策和激勵,進一步整合市場信息系統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立房地產統一數據庫,全面提升我市的房地產信息化水平,鞏固我市在全國層面的領先地位。各區市政府要加大資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住房調查和住房項目歷史登記數據整合工作,確保在6月底前完成,確保在10月底前達到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全國40個大中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實現聯網的要求。 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