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號:47】 留言板 變壓器聲音大擾民 蔡經理,您好!我是家住臺東一路一號的居民,在我們樓外安裝了一個變壓器,噪音大,特別是晚上,影響居民睡覺,希望您能盡快給解決一下!謝謝!(回復單位:生技部) 答:這位網友您好!該箱變的位置是臺東一路下地時市北區建管局確定的,當時此處為網點房,房東也同意了安放的位置。目前此處網點房已賣給了一名東北人,網點房不但做買賣,而且晚上也住人,所以開始舉報變壓器噪音問題。 解決方案:如果要徹底解決噪音問題,箱變必須進行遷移。遷移的位置公司線路一工區正在和市北建管局協調當中,遷移所需的材料擬先從生產中調撥。因遷移涉及停電及箱變位置的確定,公司力爭二個月內解決。 【帖號:57】 留言板 關于副總經理回答問題 為什么只回答正面的,而不回答負面的?難道“網上對話”只是所謂的形式嗎?(回復單位:監察部) 答:這位網友您好!蔡總在線首先回答網友的問題,對您提出的只回答正面而不回答負面的,對于您的問題,我們不能現場給出答復,需要回去落實是什么問題,進行二次答復,如果能夠解決,我們會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帖號:65】 留言板 為什么有的留言不回復? 這還有公平嗎? (回復單位:營銷部) 答:這位網友您好!蔡總在線首先回答網友的問題,對于有些問題,我們不能現場給出答復,需要回去落實是什么問題,進行二次答復,如果能夠解決,我們會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帖號:84】 CTT521 Re:農民因觸電死亡的賠償問題 您好!我是一名高中生,就身旁所發生的一些事情想請教您,鄰村一名農民因供電設施不完善而導致觸電身亡,而且此人家庭條件身世悲慘,強大的電力公司卻推卸責任,您覺得這件事應該怎么辦? (回復單位:農電部) 答:這位網友您好!您反映的情況比較籠統,無法了解具體情況,針對此類問題,解釋如下: 如果發生此類問題,主要是看觸電位置的產權界定。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51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于誰,誰就承擔其擁有的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但產權所有者不承擔受害者因違反安全或其他規章制度,擅自進入供電設施非安全區域內而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以及在委托維護的供電設施上,因代理方維護不當所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同時,《電力法》第60條規定: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戶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電力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運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電力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戶自身的過錯。 因用戶或者第三人的過錯給電力企業或者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該用戶或者第三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法律條文從產權和責任方面進行了明確劃分,網民可參照進行責任認定,如果還有其他不明事宜,歡迎撥打我公司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5598,所在地公司將有專人具體答復您的問題。 【帖號:87】CTT521 Re:嘉賓回復:Re:時間快要到了 請快回復農民一觸電死亡的賠償問題 那我們怎么聯系呢?(回復單位:農電部) 答:這位網友您好!發生人身觸電傷害案件后,受害人及家屬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要求責任人賠償,起訴時要將有關可能造成侵權的侵權人都列為被告。法院通過審理查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判決各有關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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