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號:61】 houyan370281 banzheng 問:您好:請問辦大藥房的手續 答:申報材料: (一)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資格審查: 1、《藥品經營(零售)許可申請表》; 2、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機構人員的簡歷、有無《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八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材料及相關證件(非本轄區內的從業人員必須出具原從業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材料); 4、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或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復印件; 6、營業場所及倉庫的平面布局圖、地理位置圖以及周邊衛生環境情況的說明。 (二)驗收申請: 1、藥品經營(零售)許可證驗收申請表; 2、企業負責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情況表; 3、企業驗收養護人員情況表; 4、企業經營設施、設備情況表; 5、營業場所及倉庫的平面布局圖、地理位置圖以及房屋租賃合同及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6、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健康證明及聘書復印件、不在崗證明及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的復印件; 7、質量管理文件目錄和職能框架圖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8、從事質量管理和驗收、處方審核的人員以及營業員需提供個人簡歷、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健康證明、上崗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審批程序: 收到申請材料 ——進行形式審查——材料不符合規定,一次性補正告知;材料齊全,出具受理通知書——下達是否同意開辦藥品零售(連鎖門店)企業籌建決定書——籌建結束后,申辦企業提交驗收材料——材料不符合規定,繼續補正;材料齊全,組織現場驗收并完成相關審查——驗收不合格的,發給《藥品零售(連鎖門店)企業驗收整改通知書》;驗收合格的,公示無異議后,制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辦理地點: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聯系電話:85916389/85916390/8591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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