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了全面推進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規范、更精準,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層層得到落實,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中央企業要把本企業的全員業績考核制度和對公司副職的考核情況定期報我委(綜合局)備案。每年3月20日為備案截止時間。 我委將加強對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從2010年起,將對未建立全員業績考核制度、全員業績考核工作開展不力的中央企業,扣減經營業績考核得分(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