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多次強奸13歲女兒領刑9年。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父母本應該是兒女最親最愛最信賴的人,然而,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某村村民張某,卻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將自己年僅13歲的女兒奸淫。在接受審判時,還堂而皇之地辯解說,“因為妻子離開了八九年,沒有找到發生性關系的對象,需要發泄。” ????7月20日,該男子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同日,該院民事審判庭也對張某妻子李某提起的離婚訴訟進行宣判,判決準予李某與張某離婚。 ????現年39歲的嘉陵區某鄉村民張某,因與妻子關系不好,其妻外出務工,家中留下未滿14歲的女兒和11歲的兒子。2009年3月1日晚上,張某在家吃飯喝酒,直到晚上九點,醉意漸濃的張某,先是叫女兒回屋睡覺,接著又喝了幾杯,一陣摔杯砸碗之后,乘著酒興,張某到廚房拿起菜刀走到女兒的臥室,威脅女兒說:“你只聽外婆的話,不聽我的話。老子把你砍死,扔在河里,連110都不知道。”說完后,張某隨即將刀放在旁邊的柜子上,走出了女兒房間,又喝了些酒。凌晨2時左右,張某醉熏熏地闖進女兒房間,欲行奸淫之事,因遭到女兒反抗,張某威脅說:“你要做啥子,信不信老子砍死你。”并強行將女兒奸淫。 ????據張某供述,從2007年夏天到2009年3月,張某采用撬門入室和暴力威脅等手段在自家室內及租用房屋等處多次奸淫其女兒。事后,因女兒害怕挨打都未告發。今年3月1日,由于張某聲稱要砍死女兒,女兒被逼無奈,才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當天張某被抓獲歸案。 ????法庭上,張某對其奸淫女兒的事實供認不諱,只是辯解妻子離開多年,自己沒有發生性關系的對象,心情煩躁,酒后失控。 ????庭審當天,張某的妻子李某帶著兒女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與張某離婚。李某訴稱,張某經常酗酒,酒后常常打罵自己和兒女,自己無法忍受才將兒女留下,外出務工。張某作為父親,不僅未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反而利用女兒的弱小,多次采用威脅等手段,將其奸淫。李某認為張某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無法與之再繼續生活下去,請求法院判令準予離婚。被害人張某的女兒也要求法院支持其母親的訴訟請求,并對張某從重判處。張某堅決不同意與李某離婚,辨稱自己犯罪李某也有責任。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張某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狀態下,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已經構成強奸罪,且張某侵害的對象是未滿14周歲的幼女,依法應從重處罰。 ????據此,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九年。當天,該院李渡人民法庭也對李某提起的離婚訴訟進行了宣判,法庭認為,張某對家庭不負責任,經常使用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不和,李某外出與張某分居多年;且張某對親身女兒犯下嚴重罪行,將面臨九年刑期。張某的其行確已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經法庭調解,無和好可能。于是法庭支持了李某的離婚訴訟,判決準予離婚,子女隨李某生活。 ????“我什么都沒有了,我要悔過自新,重新做人。”面對九年牢獄,想到妻離子散,張某拿著判決書,低著頭,自言自語。 來源: 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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