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 2月3日消息,據中國法院網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久邦計算機技術(廣州)有限公司訴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駁回行政糾紛一案。
????據了解,原告對“3G門戶”商標的申請于日前被商評委駁回。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于去年剛剛頒發第三代移動通信(3G)業務經營許可,我國正式進入3G時代,相關糾紛案件也隨之浮出水面。
????原告久邦計算機技術(廣州)有限公司訴稱,其為“3G門戶”商標的合法申請權利人,該商標于2004年11月30日申請注冊,申請類別為第42類為計算機用戶間交換數據提供連接服務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于2005年2月24日受理該申請,申請號為4387849,2007年12月19日,商標局發文駁回“3G門戶”商標的注冊申請,原告即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2008年10月20日作出復審決定,駁回了久邦計算機技術(廣州)有限公司的復審請求。
????原告久邦計算機技術(廣州)有限公司認為,“3G門戶”商標經過該公司常年使用,已經具有了顯著的識別性,以“3G門戶”命名的無線互聯網站“3G門戶網”于2004年3月16日正式上線開通,一直沿用至今。該網站曾經被評選為“最受歡迎WAP站”、“2005酷公司”等,公司也位列“清華-2007年中國最具投資價值企業50強”、“2007紅鯡魚亞洲創新百強”,表明3G門戶網已經成為無線互聯網行業的典型代表,具有明顯區別于同類行業和不同行業的內容和特點。故而原告認為,“3G門戶”商標已經形成了獨具一格的網站標識,具有了相當高的知名度和廣泛的影響力,應當核準加以保護。
????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則認為,“3G門戶”商標由“3G”和“門戶”組成。“3G”第三代無線技術的縮寫,屬于通用技術詞匯。“門戶”是用戶接觸網絡的入口。“3G門戶”商標在計算機軟件設計、計算機軟件升級等技術服務上直接表明了服務在內的技術特點,難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識別性,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不能證明久邦計算機技術(廣州)有限公司在本案指定使用服務上通過使用已經具有顯著特征,請求法院維持被訴裁定。
????一中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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