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在各部門開展軟環境建設公開承諾,完善發展環境投訴中心建設,24小時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對承諾、踐諾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推行首問負責制、審批告知制、收費公示制、檢查準入制和責任追究制,打造“誠實守信”品牌。
二是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全面開展“服務特色彰顯工作績效、細致工作映襯素質根本”服務理念系列創建活動,進一步規范機關干部尤其是窗口部門為民服務行為,杜絕機關干部“吃、拿、卡、要”等行為。
三是營造高效的工作環境。圍繞“創高績效機關、做人民滿意公務員”主題,以促進區域經濟跨越式發展為目標,變管理型政府為服務型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實行“一對一”服務,對承諾服務事項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督辦,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對引進的內外資項目實行“一站式”服務制。
四是營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強化機關干部法制觀念,要求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集中開展收費罰款專項治理,重點整治執法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野蠻執法等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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