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關百姓生活的公用事業要引入社會資本實行特許經營,有關規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晚報訊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公用事業,正在逐漸打破行政壟斷,引入社會資本,實行特許經營,我市專門制定相關管理規定,確保改革后的公用行業服務不走樣,價格不失
控。
近日正式出臺的《青島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規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依法實施特許經營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采取招標等方式,通過市場競爭機制來選擇投資者或經營者,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0年。
“公用事業無小事”,為了防止特許經營中的企業壟斷行為,我市明確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對特許經營者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并及時處理公眾對特許經營者的投訴。(辛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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